4月17日,武当山特区公安局老营派出所依法将一名在武当山景区大门口拦车拉客的违法行为人汪某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有效震慑拦车拉客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
经查明,2023年3月17日至21日期间,违法行为人汪某某在明知武当山景区石牌坊公路两侧及316国道沿线为景区拦车拉客等行为的整治区域,且在景区工作人员已对其拦车拉客的行为进行过劝阻的情况下,仍连续五日在该区域内利用工作人员休息的时间进行拦车拉客。
武当山特区公安局老营派出所副所长时勇说:汪某某的行为对公共场所秩序和通行车辆的行使安全造成影响,并严重损坏了武当山景区良好的旅游形象,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汪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下一步,武当山特区公安机关将会同文旅、市场监督管理、景区旅游管理、门票服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拦车拉客、欺客宰客、占道经营、尾随兜售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对相关的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切实维护好武当山良好旅游秩序和对外形象。同时,在此呼吁广大旅游从业者,自觉抵制此类违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欢迎举报、投诉,共同营造健康、和谐、规范、舒心的旅游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