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 " 才聚荆楚 " 工程,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鄂创新创业,2024 年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一、支持对象和重点
申报对象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毕业 5 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专科学生。
3.毕业 5 年内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需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申报人和项目之前获得过 " 中国创翼 " 大赛扶持资金或本项目扶持资金的,不再重复享受。
支持范围
重点聚焦项目的带动就业、创新引领、经营现状和发展潜力等方面,主要支持以下行业:
一是农、林、牧、渔类。
二是信息技术类,包括光电子信息、算力与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量子科技、物联网技术、网络安全、云计算、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三是制造业类,包括现代纺织服装、节能环保、智能家电、新材料、低碳冶金、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北斗、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军工等。
四是文化教育类,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是社会服务类,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家居、物流、教育培训、生命健康、交通、零售批发、人力资源服务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且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申报人自公司工商注册之日起即为法人或股东。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法定代表人出资占比不低于 30%。
公司成立时间为法定代表人就读高校期间,或法定代表人高校毕业 5 年以内,且工商注册时间在 2023 年 7 月 1 日前。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除法定代表人外,吸纳 3 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自申报之日起至 2024 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期间,扶持对象和项目未被列入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无违法犯罪记录。
有固定的办公、营业场所。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
三、申报材料
申报者登录
法定代表人登记照。请上传大小不超过 5M,格式为 JPG 或 PNG 的个人登记照。
法定代表人学历电子认证表。
3.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项目商业计划书
登录
请严格按提供的模板撰写商业计划书,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商业计划书中必须包含近两年主要产品或相关服务收入金额,以及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附产品实物或服务内容照片。商业计划书中的主要产品或相关服务必须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一致,若现场核查发现不一致的,取消申报资格。
吸纳就业凭证
1.劳动合同。公司与 3 名全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对全职不做硬性要求。
2.工资流水。
可登录
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为上述 3 名员工发放的连续 3 个月工资记录。工资记录提供方式为:
工资由对公账户或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卡发放的,上传银行记账凭证,加盖银行公章。
工资由支付宝支付的,上传《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
工资由微信支付的,上传《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
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可以现金发放形式,提供现金发放凭证。其他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现金发放凭证一律不作为工资发放凭证。
其他涉及国家相关行业准入资质证明。
四、申报评审程序
项目申报。项目申请人登录 http://hbdcxm.hb12333.com,按照身份类别,选定申报通道,点击 " 我要申报 ",进入 " 湖北政务服务网 ",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或者直接登录 " 湖北政务服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搜索 " 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
项目审查。项目审查与项目申报同时进行。
1.资格审查
对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和资料合规性,并网上提交。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各县市团委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和资料合规性,并网上提交。
4 月 5 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团委必须完成网上提交。
4 月 19 日前各县市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提交。
4 月 23 日前各市州团委必须完成网上提交。
2.项目初选
5 月 20 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门将初选项目进行网上推荐提交。
省级核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对市州推荐到省级的项目进行资格核查,确定进入省级评审项目名单。
省级评审。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组织省级评审,确定项目初步扶持金额。省级评审团由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
对拟扶持资金在 10 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专家复审。
对拟扶持资金在前十名的项目,需通过在湖北电视台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扶持金额;不参与创业大赛的项目,扶持资金只给予 8 万元资助。
资金拨付。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拟扶持名单,通过申报平台、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接到项目举报线索,一经核实的,立即终止该项目扶持。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下发确定通知,由各地人社部门核实项目账号,将拨付资金名单提供给当地财政,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五、扶持方式
资金扶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 5 万至 50 万元的资金扶持。
创业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和项目融资等服务。对获得 8 万元以上资金扶持的企业,优先在湖北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
省人社厅
联系人:王苇杭,
87811208、86652569,
邮箱:892959253@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 8 号,
邮编:430071
省教育厅
联系人:姬同桀龙,
邮箱:hbcypx@91wllm.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 169 号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团省委
联系人:杨洋,
邮箱:hbsqczx@126.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 5 号,
申报平台
技术人员: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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